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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经十东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6-01-13 10:05】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经十东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经十东路加油站(以下称该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办事处鸡山张家村北经十东路以南,成立于 2017 年 03月 12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加油站现有 6 台双层埋地油罐,其中 30m³95#汽油罐 1 个,30m³92#汽油罐 1 个,20m³92#汽油罐 1 个,20m³98#汽油罐 1 个,20m³柴油罐 2 个,站内设有潜油泵式双品四枪加油机 4 台(92#汽油、柴油 1 台;95#汽油、柴油 1 台;92#、98#汽油 1 台;92#、95#汽油 1 台),单品四枪加油机 1台(92#汽油),三品六枪加油机 1 台(92#、95#、98#汽油),不涉及自助加油机。汽油油气回收均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项目负责人

孟庆亮

项目组成员

邢金刚、李修峰、王绪梅、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孟庆亮

报告审核人

高忠

过程控制负责人

梁强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10.11

孟庆亮、王绪梅

初访、风险分析

2025.11.13

孟庆亮、王绪梅

现场调查

2025.11.14

孟庆亮、王绪梅

现场调勘验与检查

2025.11.15

孟庆亮、王绪梅

现场隐患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1.13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加油站应进行安全评价,受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经十东路加油站的委托,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加油站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组根据储存物质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分析,准确反映系统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因素和主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针对现场设备与设施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而得出评价结论。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及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经十东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要求,具备汽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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