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梧桐二路330号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滨州石油分公司27号站房,该公司成立于2026年3月11日。 该加油站原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第二十七加油站,于2026年5月28日将该站变更至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2026年5月20日,七台河市隆信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区加油站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石油分公司签订了《加油站出租合同》,2026年5月26日七台河市隆信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区加油站委托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进行经营(详见报告附件《委托经营情况说明》)。 该加油站于2013年11月15日经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滨公消验字〔2013〕第0060号);于2026年1月12日取得滨州市滨城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37160213202600003,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9年1月27日;于2025年4月3日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01050号),有效期限自2025年4月3日至2030年4月2日。 该加油站加油区共有4台加油机,分两排布置,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1台92#/95#双枪双油品加油机、1台92#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南侧一排设1台92#/95#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全部由罩棚覆盖;油罐区设置4台20m3双层埋地油罐,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92#汽油罐、柴油罐、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92#汽油罐、95#汽油罐。该站设置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郑翠翠、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史龙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 | ||
报告审核人 | 高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6.5.25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6.6.10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2026.6.12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6.6.20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7.15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针对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该加油站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厂(场)内车辆致害、触电、跌落、坍塌、其他、噪声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容器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致害、起重致害、坠落、其他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3项问题,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22.5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5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所列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务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发布),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评价组对滨州市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滨州市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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