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预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菏泽乐驰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 |||
菏泽乐驰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佃户屯街道人民路南段西侧(经度115.4935、纬度35.1640)。法定代表人为陈连杰,该项目为加油站改建项目。改建内容为:加油站原址改建(详见附件拆迁通知书),①站房由一层改为两层;②罩棚建筑面积由702m²改为442m²;③G105两具92#加油枪改为98#加油枪、G106两具92#加油枪改为98#加油枪,加油枪总数不变;④罐区原有30m³汽油罐3台,分别为92#/92#/95#,30m³0#柴油罐2台,将原有1台0#柴油罐改为98#汽油罐,油罐位置改设在车行道下改为承重罐,仍为双层储罐,型号、罐容不变。 | |||
项目负责人 | 连卫国 | ||
项目组成员 | 邢金刚、楚鹏鹏、孟庆亮、李修峰 | ||
报告编制人 | 连卫国、楚鹏鹏 | ||
报告审核人 | 孙庆轩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6.3.18 | 连卫国、楚鹏鹏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6.3.27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调查 | |
2026.3.30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5.22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通过对菏泽乐驰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全面分析,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基础上,本报告补充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管理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组认为:菏泽乐驰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改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址符合地区规划,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公辅设施和安全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预评价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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