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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森达石油城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6-04-26 10:34】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曹县森达石油城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曹县森达石油城成立于1999年03月15日,注册地位于青固集新街西村东1公里,类型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负责人为吴林。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在成品油、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该站已于2023年4月4日换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菏危化经(2023)210053号),许可范围:汽油、柴油,有效期限2023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

该加油站设置4台加油机,分别为92#/92#双枪潜油泵汽油加油机、95#单枪潜油泵汽油加油机、0#/0#双枪潜油泵柴油加油机、0#单枪潜油泵柴油加油机。现有埋地双层油罐4座,其中1座30m³92#汽油罐,1座20m³95#汽油罐,2座40m³0#柴油罐。加油站油罐总容积130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关于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柴油罐总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算后该站的油罐容积为90m³,且汽油罐≤30m³,柴油罐≤50m³,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连卫国

项目组成员

楚鹏鹏、孟庆亮、李修峰、邢金刚

报告编制人

连卫国、楚鹏鹏

报告审核人

孙庆轩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年12月30日

连卫国、楚鹏鹏

初访、风险分析

2026年1月8日

连卫国、楚鹏鹏

现场调查

2026年1月9日

连卫国、楚鹏鹏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6年3月4日

连卫国、楚鹏鹏

整改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4.26

通过对曹县森达石油城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定性、定量分析评价,认为:

曹县森达石油城的安全距离和经营、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公布,第591号修订,第645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等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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