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定陶通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定陶通达加油站位于定陶区东丰路黄店段108K650M,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为为李薇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该加油站设置4台加油机,分别为0#/0#/0#/0#四枪潜油泵加油机、0#/0#/0#/0#四枪潜油泵加油机、92#/92#/95#/95#四枪潜油泵加油机、92#/92#/95#/95#四枪潜油泵加油机。现有埋地双层油罐4座,其中1座30m³92#汽油罐,1座30m³95#汽油罐,2座30m³0#柴油罐。加油站油罐总容积120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关于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柴油罐总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算后该站的油罐容积为90m³,且汽油罐≤30m³,柴油罐≤50m³,属于三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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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连卫国 | ||
项目组成员 | 楚鹏鹏、孟庆亮、李修峰、史龙(邢金刚) | ||
报告编制人 | 连卫国、楚鹏鹏 | ||
报告审核人 | 孙庆轩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6年3月1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6年03月28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调查 | |
2026年03月29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6年5月16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整改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7.24 | |||
通过对定陶通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定性、定量分析评价,认为: 曹定陶通达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和经营、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公布,第591号修订,第645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等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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