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阳信县鸭梨市场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阳信县鸭梨市场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位于阳信县阳信镇牛王堂村北(阳城三路烟草公司东邻),成立于1999年(由于该站建站较早,前期未办理营业执照手续,于2010年07月28日补办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王长成,经营范围为成品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该加油站于2017年05月16日取得由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2L00105286U)。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 油零售证书第3716033049号,有效期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7年12月14日;于2023年07月07日取得由阳信县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M(阳信)安经[2023]000013号),有效期自2023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1日。该站防雷设施于2026年04月08日经山东天科防雷工程有限公司检测,出具《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1122016001[2026]D-BZYX0042),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1日。检测结论:“合格:阳信县鸭梨市场加油站雷电防护装置所测数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要求”。 该加油站设置埋地油罐2台,包括1台6m3汽油罐、1台6m3柴油罐;加油区共设2台税控燃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刘东明、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刑金刚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 | ||
报告审核人 | 高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12.25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6.1.7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2026.1.8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6.2.26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5.15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针对阳信县鸭梨市场加油站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该加油站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厂(场)内车辆致害、触电、跌落、坍塌、其他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致害、起重致害、坠落、其他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阳信县鸭梨市场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3项问题,经企业整改后有1项不符合要求,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中附录A,该加油站成立于2001年7月(属2002年7月1日之前),因此这1项问题属于非否决项。该加油站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有1项(<5项),占非否决项总数(符合项和不符合项总计34项)的2.9%(1/34×100%≈2.9%<20%),该加油站基本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 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的通知》(鲁应急字〔2025〕17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办建函〔2024〕321号)“四、成品油流通”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阳信县鸭梨市场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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