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位于滨城区渤海三路,法定代表人为薛玲玲,该加油站于2002年6月25日取得《税务登记证》(国税鲁字372301L00106692),于2002年10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2年12月13日取得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L00106692F)。 该加油站于2002年10月16日取得滨州市公安消防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内容为“2002年10月15日,我局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滨城区化工加油站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该站基本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该加油站于2023年4月19日取得由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滨(滨)危化经〔2023〕0023号),有效期自2023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于2025年8月7日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13017号),有效期自2025年8月7日至2030年8月6日。 该加油站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呈南北单排分布,自北向南依次为92#/95#双枪加油机、92#汽油双枪加油机、92#汽油双枪加油机、柴油双枪加油机,全部由罩棚覆盖。油品接卸及储存区,西侧一排自北向东南依次为“弃用/95#汽油隔舱储罐”,南侧储罐为5m³的柴油储罐,再往东为2台20m³的92#汽油储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布置在油品接卸及储存区西侧,密闭卸油口设置在油品接卸及储存区的东侧。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该站等级为三级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刘东明、邢金刚、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 | ||
报告审核人 | 高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12.1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12.7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2025.12.8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12.12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3.27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3项问题,该加油站所有不符合项经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鲁应急字〔2025〕17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务部办公厅 2025 年1月26日发布),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评价组对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加油站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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