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县腾飞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单县腾飞加油站成立于2014年10月08日,注册地位于单县莱河镇刘棚村,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张美香。经营范围包括:成品油、汽油、柴油销售、车用尿素液(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站已于2023年2月27日换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菏危化经(2023)220001号),许可范围:汽油、柴油,有效期限2023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 | |||
项目负责人 | 连卫国 | ||
项目组成员 | 楚鹏鹏、孟庆亮、李修峰、邢金刚 | ||
报告编制人 | 连卫国、楚鹏鹏 | ||
报告审核人 | 孙庆轩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年9月11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年9月26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调查 | |
2025年9月27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年10月10日 | 连卫国、楚鹏鹏 | 现场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2.25 | |||
通过对单县腾飞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定性、定量分析评价,认为: 单县腾飞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址符合地区规划,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公辅设施和安全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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