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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催化重质芳烃提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6-01-19 11:17】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催化重质芳烃提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简介: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催化重质芳烃提质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征土地,在原有200万吨/年MCC装置基础上增加催化重质芳烃提质单元,新增进料增压泵、循环泵、预处理过滤器、无机膜等主要设备,对200万吨/年MCC装置产出的催化油浆进行净化处理,处理量10万吨/年,净化处理完的油浆送入下游工序作为原料。本项目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涉及新增产品种类,不新增收率。

项目负责人

孟庆亮

项目组成员

李修峰、王绪梅、邢金刚、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孟庆亮

报告审核人

高忠

过程控制负责人

梁强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12.10

孟庆亮、王绪梅

初访、风险分析

2025.12.12

孟庆亮、王绪梅

现场调查

2026.1.10

孟庆亮、王绪梅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6.1.11

孟庆亮

现场隐患核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1.19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催化重质芳烃提质项目进行安全条件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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