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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加油站改建项目设立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5-10-19 11:45】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设立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加油站改建项目设立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原烟台市福山区华东加油站)成立于2019年06月04日,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天府街820号,法定代表人史新量,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伍拾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改造前原设有非承重埋地罐区2座,汽油罐区内设双层汽油储罐3个,单罐容积均为13m3;柴油罐区内设双层柴油储罐2个,单罐容积均为13m3。加油站油品储存能力折算成汽油为52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属于三级加油站。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职工9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以零售的方式经营汽油、柴油,为过往车辆加油。

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对汽油地下油罐区和柴油地下油罐区进行改造,共设置5台双层油罐,其中汽油地下油罐区设2台30m3双层汽油罐,1台20m3双层汽油罐;柴油地下油罐区设1台30m3双层柴油罐,1台20m3双层柴油罐,总罐容1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0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的分级标准,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加油站改建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企业对所提供各项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项目负责人

孟庆亮

项目组成员

孙庆轩邢金刚刘东明李修峰

报告编制人

孟庆亮刘东明

报告审核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07.23

孟庆亮、孙庆轩

初访、风险分析

2025.07.31

孟庆亮、孙庆轩

现场调查

2025.08.05

孟庆亮、刘东明

现场调勘验与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0.19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汽油、柴油。加油站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起重伤害、容器爆炸。重点需要防范的为火灾、爆炸事故。

2.通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各单元评价结果

1)对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安全评价,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共检查6项,均符合规范要求,该加油站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要求。

2)对加油工艺及设施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进行安全评价:

1)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加油站油罐、工艺管道系统、防渗措施等方面进行了29项检查,均符合要求。

2)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PHA)进行定性评价的结论为:火灾爆炸的危险级别为Ⅲ~Ⅳ,危险程度为危险的~灾难性的;车辆伤害的危险级别为Ⅲ,危险程度为危险的;中毒和窒息、触电、坍塌、高处坠落危险级别均为Ⅱ~Ⅲ,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危险的,物体打击危险级别均为Ⅱ,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加油站应高度重视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工作中应加强检查,尽量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员和系统安全。

3)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其固有危险度进行评价,该项目汽油罐区单元的危险度为级,属于中度危害,柴油罐区单元危险度为Ⅲ级,属于低度危害。

3)对其他设施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安全评价,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消防、供配电、防雷防静电等方面进行了14项检查,均符合要求。

4)对安全管理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对安全方面方面进行了9项检查,均符合要求。

4.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在计算该项目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基准值时采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计算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时采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鉴于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有关距离的要求”。评价组采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相关安全间距的要求,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详见“表2.3-1”。

5.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调查研究分析得出,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选用的工艺技术合理;该项目的站址选择、总体布局合理,拟采用的安全措施和设施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评价组认为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加油站改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设立条件。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试运行过程中,除了落实已提供资料中已经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外,还要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补充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同时抓好设备订货关,保证施工质量,以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加油站建成投入运营后,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种安全设施在加油站运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在此基础上,根据工艺及要求制定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危险、有害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加油站安全、平稳运行。

 

现场勘查图像:

初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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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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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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