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安丘市景酒大道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安丘市景酒大道加油站,注册地址为安丘市景芝镇驻地206国道333KM处,成立于2012年11月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本站站长(主要负责人)为于惠娟。加油站现有4台埋地油罐,其中20m395#汽油罐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2个,站内设有潜油泵式双品四枪加油机4台,汽油油气回收均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属于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于2025年11月2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潍危化经[2022]008054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5日。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邢金刚、赵锡欣、王绪梅、孙庆轩、李修峰、张 磊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 | ||
报告审核人 | 高 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8.8 | 孟庆亮、赵锡欣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9.2 | 孟庆亮、赵锡欣 | 现场调查 | |
2025.9.4 | 孟庆亮、赵锡欣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9.7 | 赵锡欣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1.5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加油站站内设施与站外主要建(构)筑物的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加油站内设施及建筑构筑物防火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 3、依据上述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对该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确认其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其他伤害等”,有害因素有:“噪声”。 4、该加油站属于三级站,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该加油站任命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站经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站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上岗资格。 6、该加油站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并在有效期内。加油站依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定期进行演练。 7、该站使用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该站操作人员已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操作人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罐区储罐已实现液位远传和报警功能。站房、罐区等区域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有接地装置,现场已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符合《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文件相关要求。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综管三〔2017〕121号)分析,该加油站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分析,该加油站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9、根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中的《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汽车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指南》(DB37/T3651-2019)等规范要求,并结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等方面编制了安全检查表,并根据检查表内容进行逐条检查分析判断,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安丘市景酒大道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勘查图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