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无棣顺通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无棣顺通加油站成立于2011年1月13日,注册地址为无棣县棉纺厂西五里堡村北。无棣顺通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为郑伟彬,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该加油站于2009年1月1日与无棣县无棣镇五里堡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于2009年9月23日取得无棣县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2324200900030号),于2009年9月23日取得无棣县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2324200900041号),于2010年6月21日取得由无棣县公安消防大队颁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棣公消验〔2010〕第0013号);于2022年10月2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滨(棣)危化经〔2022〕000047号,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于2022年2月28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43049号),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该加油站设4台20m³双层卧式埋地油罐,自东向西依次为柴油罐、95#汽油罐、92#汽油罐、停用油罐(原为柴油储罐,现已停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加油区设4台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沙帅、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 | ||
报告审核人 | 高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6.12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6.19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2025.6.20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6.25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0.9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其他伤害、噪声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无棣顺通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6项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符合项,19项符合;35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1项不符合项,31项符合;补充检查表共32项,31项符合,1项不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鲁应急字〔2025〕17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办建函〔2024〕321号)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办建函〔2024〕321号)“四、成品油流通”所列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无棣顺通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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