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滨州市惠信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滨州市惠信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经济开发区高端铝产业园胡集镇220国道南侧666号(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10日,于2025年7月10日取得滨州市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1MAEPMH9Q1Y)。滨州市惠信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加气合建站原为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加油加气合建站,于2024年7月24日将该站变更至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合燃气有限公司名下。2025年6月26日,舟山惠信能源有限公司与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加油加气站租赁合同》,舟山惠信能源有限公司与滨州市惠信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创瀚企业管理咨询(任丘)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舟山惠信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滨州市惠信能源有限公司对该加油加气合建站进行经营。 该加油加气合建站于2021年1月22日经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并取得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021惠建消验第1号);于2024年07月24日取得惠民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滨(惠)危化经〔2024〕000005号),有效期限自2024年03月26日至2027年03月25日;于2023年10月24日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23085号),有效期限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4日。 该公司现有职工8人,任命滕智超为主要负责人,任命窦宗甲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进行备案,于2025年8月6日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71621-2025-0013)。 该加油加气合建站是一座集CNG、LNG、加油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该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加气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LNG储气设施共有2台60m³LNG 储罐(西侧LNG 储罐停用),6台CNG 储气瓶(总容积为12m³,高中低1:2:3,均已停用)等设备设施。该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站罐区采用单层油罐设置防渗罐池,加油站罐区设有2个防渗罐池,每个防渗罐池各设置2台油罐,西侧防渗罐池设1台30m³92#汽油罐和1台30m³95#汽油罐、2台50m³柴油罐),罩棚下设置9台加油机(1台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汽油加油机、6台双枪柴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等级划分标准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 加气合建站。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邢金刚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 | ||
报告审核人 | 高 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7.28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8.5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2025.8.6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8.11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9.25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 加气合建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3项问题,经企业整改后已全部符合要求。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站加油区单元、加油站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所列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办建函〔2024〕321号)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商办建函〔2024〕321号)“四、成品油流通”所列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滨州市惠信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