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日,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2MACW7CMQ1H)。 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7324.39万元建设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项目位于陆港物流园区,G340以东,绿通热电以西。项目拟建地块占地面积约47417㎡,项目建筑总面积12250㎡。建设综合楼三层5050㎡、汽修中心两层4000㎡和服务中心一层1200㎡,布置加油站、停车位及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顶棚2000㎡等。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于2023年9月5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9-371622-04-01-680514),于2024年10月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622202400082号),于2024年10月29日取得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1622 2024 00035号),于2024年11月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622 202411050101)。 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目前均已完工,综合楼、汽修中心、服务中心、停车位及充电桩目前还未进行竣工验收。 阳信县陆港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02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阳)名预登私字[2025]第000001号﹞。阳信县陆港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17日,于2025年2月17日取得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91371622MAEBA3W92K),阳信县陆港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陆港物流园区G340公路以东20米,法定代表人为张晓,主要负责人为朱峰,阳信县陆港能源有限公司为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中的加油站部分,加油站建成后由阳信县陆港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经营。 该加油站于2025年3月10日以阳信县陆港能源有限公司名义取得了由滨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关于申请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该项目(加油站)埋地油罐区设有5座50m³SF油罐(盛装92#、95#汽油、柴油),罐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罐设置带有高低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指示报警系统和防渗漏检测装置;加油岛设置六台加油机(92#/95#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95#汽油/柴油双枪加油机1台、92#汽油/柴油双枪加油机1台、柴油双枪加油机2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该加油站为一级站。 该加油站任命朱峰为主要负责人,任命孙秀新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滨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沙 帅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 | ||
报告审核人 | 高 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5.26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6.9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2025.6.10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6.13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9.28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4、通过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检查,有3项不符合要求,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该加油站在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电气装置、消防设施及排水均能够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 6、该加油站调试以来至今,设施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转良好,调试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可以接受。 7、该加油站具备了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8、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项目(加油站)重大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可知:该项目(加油站)不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所列重大事故隐。 9、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第55号,〔2015〕第79号修正)第二章“申请经营许可的条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评价可知:该项目(加油站)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第55号,[2015]第79号修正)的要求。 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施工方面落实了安全对策措施。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阳信县陆港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G340阳信陆港物流园公路驿站项目(加油站)选址可行,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周边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和措施以及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等规定的发证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