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栖霞市庙后福杰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栖霞市庙后福杰加油站成立于2008年01月28日,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住所位于栖霞市庙后镇上林家村路西,投资人林福杰,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的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现设置2台30m3埋地卧式双层汽油罐,2台30m3埋地卧式双层柴油罐,4台单枪自吸泵式加油机,1座罩棚,1座站房,1座辅助服务用房以及相关配套公用辅助设施。该站储罐区的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项目组成员 | 衣慧丽、沙 帅、李修峰、刘东明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衣慧丽 | ||
报告审核人 | 高 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 强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4.25 | 孟庆亮、衣慧丽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5.4.30 | 孟庆亮、衣慧丽 | 现场调查 | |
2025.5.16 | 孟庆亮、衣慧丽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5.26 | 孟庆亮、衣慧丽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6.5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加油工艺简单,工艺安全稳定,所采用的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设施基本完善。 3、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其他伤害等。 4、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栖霞市庙后福杰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该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比较齐全,职工安全教育到位,编制了比较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6、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 评价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认为:栖霞市庙后福杰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要求,具备《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换证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