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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5-07-04 14:59】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劳店镇205国道陈楼开发区路南,成立于2023年07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孙龙章,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加油站原为阳信中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为李全贵),阳信中日加油站于2010年12月15日将该加油站租赁给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并成立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加油站,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加油站于2015年1月30日取得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意见书》(编号为:滨公消验字[2015]第0016号)。2023年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租赁该加油站,李全贵入股成立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

该加油站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企业名称和法人变更,并于2023年8月11日取得由阳信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M(阳信)安经[2022]000016号】,有效期为2022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14日取得由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622MACQYKRR50;该加油站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进行了企业名称、法人变更,并于2023年9月7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33033号】,有效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7年4月21日。于2015年1月30日取得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改造完成后,根据专家建议,对罩棚进行消防验收,于2024年5月31日取得由阳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XYYJ-YX-2024-Y-017);于2025年4月25日经山东泰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合格,并出具了《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1122024001[2025]D085号〕,结论为:“合格: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要求”,有效期至2025年11月08日。该加油站于2023年10月由山东众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图纸,于2023年10月由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并出具了施工报告,于2023年11月竣工。2023年11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单;2023年11月由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改造工程专项安全评价报告》。改造完成后折合后的储油总容量为110m3,依照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划定为二级站。

项目负责人

高忠

项目组成员

赵锡欣、沙帅、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

报告编制人

高忠、周宣义

报告审核人

孙庆轩

过程控制负责人

梁强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01.17

高忠周宣义

初访、风险分析

2025.03.14

高忠周宣义

现场调查

2025.03.15

高忠周宣义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5.03.18

高忠周宣义

现场隐患核

2025.06.20

高忠周宣义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07.04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针对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1.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6项A项中,有4项为非评价项,1项不符合项,21项符合;35项B项中,有2项非评价项,1项不符合项,32项符合;补充检查表共33项,32项符合,1项不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评价组对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评价组对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滨州市新中瑞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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