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棣县小泊头镇昌盛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5-05-26 17:28】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无棣县小泊头镇昌盛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目简介:无棣县小泊头镇昌盛加油站位于无棣县车泊路西侧大田路段2009722日与大田村委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201007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仝文章,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20231013日与富海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授权书(详见附件),20220704日取得无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3561428621G);于20201130日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43046,有效期2020113120251130;于2022531无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经【2022000013),有效期20225312025530;该站2010118日经无棣县公安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并取得《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棣公消验[2010]第0003);该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于202474日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71623-2024-0040)

该加油站从业人员6,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蒋瑞昌、安全管理人员杨占元已获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加油站设30双层卧式埋地油罐3台,包括192#汽油罐、10#柴油罐195#汽油罐;加油区设4台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项目负责人

孟庆亮

项目组成员

赵锡欣、沙 帅、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孟庆亮

报告审核人

高 忠

过程控制负责人

梁 强

技术负责人

林 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3.16

孟庆亮

初访、风险分析

2025.3.19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调查

2025.4.21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5.4.24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隐患核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5.26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无棣县小泊头镇昌盛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6项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符合项,19项符合;35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1项不符合项,31项符合;补充检查表共32项,31项符合,1项不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商建办便〔2023〕1400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评价组对无棣县小泊头镇昌盛加油站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无棣县小泊头镇昌盛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1749720625521.png

1749720632094.png

1749720638469.png

1749720644369.png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24小咨询游热线
0535-6249676
微信二维码
COPYRIGHT 2018 安本安全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0333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14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