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04日,原烟台市福山区华东加油站,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天府街820号,法定代表人史新量,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有职工9人,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2185m2,设非承重埋地罐区2座,汽油罐区内设双层汽油储罐3个,单罐容积均为13m3;柴油罐区内设双层柴油储罐2个,单罐容积均为13m3;罩棚下设5台潜泵式加油机(其中四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3台)。加油站油品储存能力折算成汽油为52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属于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于2024年12月将站区南侧的辅助用房改造为洗车房,并将站区西侧的洗车机移至洗车房内,且新增一台洗车机。 该加油站于2023年02月2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烟危化经〔2023〕040015号,有效日期至2025年05月14日,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现申请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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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衣慧丽 | ||
项目组成员 | 孙庆轩、沙 帅、毕瑶瑶、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衣慧丽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 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12.20 | 衣慧丽、孙庆轩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4.12.27 | 衣慧丽、孙庆轩 | 现场调查 | |
2025.01.07 | 衣慧丽、孙庆轩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5.01.21 | 衣慧丽、孙庆轩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02.16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以及《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评价导则的要求,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析评价,通过现场考察和资料收集、分析,评价组得出: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加油工艺简单,工艺安全稳定,所采用的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设施基本完善。 3、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其他伤害等,有害因素有:噪声等。 4、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该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比较齐全,职工安全教育到位,编制了比较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6、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规定。 7、本次评价,评价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该加油站不符合A类项目要求的隐患共有0项,不符合B类项目要求的事故隐患共有2项。针对该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报告第6章提出了具体的安全对策措施。该单位在评价过程中,积极配合,针对整改措施,认真地进行了落实、整改,评价组按规定对整改情况实地进行了复查。复查情况见第7章《整改情况复查表》。该加油站经过整改后,A项(否决项)及B项(非否决项)全部合格。 评价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认为:烟台旭泰润滑油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第79号)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换证条件。 安全管理是个动态的管控过程,建议加油站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在现有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从而实现长期安全稳定生产经营的目标。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