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海湾石化(德州)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5-02-16 16:41】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海湾石化(德州)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海湾石化(德州)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运河大道路西,张庄村南首,企业性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该加油站坐西向东,东临运河大道,由加油区、成品油储罐区、营业站房等组成,设有4台4枪多油品税控加油机,埋地储油罐3座,其中15m、30m³汽油埋地储罐各1座,30m柴油埋地储罐1座,均为东西向直埋式卧式罐,折合油罐总容积为60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李修峰

项目组成员

赵锡欣、沙 帅、孙庆轩、翟华昌、邢金刚

报告编制人

李修峰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 龙

技术负责人

林 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12.4

李修峰、邢金刚

初访、风险分析

2024.12.30

李修峰、邢金刚

现场调查

2025.1.2

李修峰、邢金刚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5.1.12

李修峰、邢金刚

现场隐患核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2.16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加油站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受海湾石化(德州)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加油站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组根据储存物质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分析,准确反映系统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的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因素和主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针对现场设备与设施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而得出评价结论。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及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海湾石化(德州)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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