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新智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项目(一期2×12.5万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山东新智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二期项目(包括甲醛装置三、甲醛装置四)及公辅设施已建成并进行了验收;年产50万吨甲醛一期项目(甲醛装置一、甲醛装置二)于2023年10月通过了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本次评价仅针对山东新智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项目(一期2×12.5万吨)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年产50万吨甲醛项目(一期2×12.5万吨)涉及到原辅料包括甲醇、空气和水等,该项目产品为37%甲醛溶液,尾气成分主要有氢气、甲烷、一氧化碳,尾气不出装置,通过燃烧后排放。公用工程中使用到压缩氮气、压缩空气。 | |||
项目负责人 | 连卫国 | ||
项目组成员 | 崔同伟、翟华昌、孙庆轩、沙 帅 | ||
报告编制人 | 连卫国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5.26 | 连卫国、崔同伟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4.6.12 | 连卫国、崔同伟 | 现场调查 | |
2024.6.13 | 连卫国、崔同伟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4.7.10 | 连卫国、崔同伟 | 现场隐患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22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规定,该项目产品37%甲醛(序号1173),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为产品37%甲醛。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20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甲醛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第52号),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3号),甲醇为第四类易燃液体,第19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该项目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为氧化工艺。 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35号),该项目不涉及蒸馏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甲醛生产装置一、甲醛生产装置二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8号,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改)、《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17号)关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应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为此,山东新智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项目(一期2×12.5万吨)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