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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现状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1-01-11 11:27】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现状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水性丙烯酸树脂、150吨/年苯肽氨酸纳、100吨/年1,4-二氧己环-2-酮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原名单县德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123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氰酸钠、乙醛肟、聚氨酯树脂、硫酸铵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2年立项年产2000吨氰酸钠、5000吨氰尿酸、5000吨乙醛肟、3000吨聚氨酯树脂及1万吨硫酸铵项目,2014年一期2000/年氰酸钠装置、5000/年乙醛肟装置建成并通过验收,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安许可证[2014]170146号】,由于资金短缺且效益不好,20174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续,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公司拟在原厂址新建30000/年水性丙烯酸树脂、150/年苯肽氨酸钠、100/14-二氧己环-2-酮项目,项目总投资8930万元,占地面积41.57亩。本项目建设地址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化工产业园内,利用单县化工产业园企业现有土地,不新征土地。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水性丙烯酸树脂属于“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7条项目;其他产品1,4-二氧己环-2-酮、苯肽氨酸钠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202046日,该项目取得了单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单化安转办[2020]16号),同意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入驻单县化工产业园区。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1722-26-03-028508)。

该项目原辅材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苯乙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过硫酸铵、片碱、苯胺、邻苯二甲酸酐、乙酸乙酯、甲苯、氯乙酸钠、无水乙醇、盐酸。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属于一般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原辅材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均不超过其最低年设计使用量。

项目负责人

赵国忠

项目组成员

潘志兴、鞠洪鹤、张海杰、李海瑞

报告编制人

赵国忠

报告审核人

刘斌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庆轩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6.17.

赵国忠、潘志兴

初访

2020.10.12

赵国忠、潘志兴

交流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1.25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设立安全评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30000/年水性丙烯酸树脂、150/年苯肽氨酸钠、100/1,4-二氧己环-2-酮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析,并采用了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等评价方法,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定性、定量分析,确定出危害程度,提出了建议措施。

1、经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出项目主要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过硫酸铵、片碱、苯胺、邻苯二甲酸酐、乙酸乙酯、甲苯、氯乙酸钠、无水乙醇、盐酸。明确了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中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其次是化学灼伤及腐蚀、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起重伤害、坍塌、高温、噪声等。

2、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单元进行了综合考察研究,认为该项目选址得当,符合当地规划和布局,总平面布局合理,装置、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0-202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装置(设施)具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公用工程的设计能够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主要装置(设施)中存在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起重伤害、坍塌、高温、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要重点防范的对象是火灾、爆炸,危险等级达到IIIIV级,其触发条件也相对较多。

4、运用危险度评价对项目主要装置(设施)中的4个单元进行了危险度取值和危险程度判定,由单元危险度评价表可知,在不考虑其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甲类车间一危险度等级为级,属于低度危险。甲类车间二危险度为等级为级,属于低度危险。甲类仓库危险度为等级为级,属于低度危险。储罐区危险度为级,属于低度危险。

5、运用事故后果模拟方法对苯乙烯储罐进行了池火灾分析,得到了池火灾事故死亡、重伤、轻伤的伤害半径。后果分析表明;距离池中心11.78米以内对设备、人体的伤害情况为:操作设备全部损坏,人员1%死亡/10s100%死亡/1min;距离池中心14.43米以内对设备、人体的伤害情况为:在无火焰、长时间辐射下,木材燃烧的最小能量,重大烧伤/10s100%死亡/1min。距离池中心20.41米以内对设备、人体的伤害情况为:有火焰时,木材燃烧,塑料熔化的最低能量1度烧伤/10s1%死亡/1min.距离池中心36.08米以内对人体的伤害情况为: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距离池中心57.05米以内对设备、人体的伤害情况为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

7、运用事故后果模拟方法对苯乙烯储罐进行了液体泄漏分析,从计算结果分析,泄漏速度为1.0125kg/s,液体出口速度为4.427m/s,持续泄漏时间为10.9h,质量蒸发速率为9.6kg/s

9、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项目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本次评价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0、通过对该项目安全条件的分析,可知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对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影响,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影响均是可接受的。

11、通过分析可知,项目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够得到保障,为项目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如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消防等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2、本报告则从项目选址与总平面布置方面,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补充的安全对策与建议,建设单位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予以落实。

9.2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30000/年水性丙烯酸树脂、150/年苯肽氨酸钠、100/1,4-二氧己环-2-酮项目的全面分析与评价,评价小组认为:

1、该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厂址选择合理,防火间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面布局合理,安全设施和措施可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安全可靠,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配套和辅助工程满足生产需要,能够保障安全生产。

2、该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应切实落实前期工作和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在此前提下,单县碧海化工有限公司30000/年水性丙烯酸树脂、150/年苯肽氨酸钠、100/1,4-二氧己环-2-酮项目投产后可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现场勘查图像:

image.png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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