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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烟台中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0-11-29 11:43】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中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加油站成立于2019年,占地面积3000m2,由烟台市渤海石油有限公司宏兴加油站新建站房、罩棚(含加油岛)、承重油罐、输油管线及加油机等设施,设置30m³汽油储罐2座(其中一个罐均分为双舱),30m³柴油储罐2座,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20m³,柴油罐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9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第3.0.3的划分,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该站油罐均为双层罐,设置了6台潜油泵式加油机。该加油站于2020422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烟危化经[2020]0201114号,有效期至2023421日。202081日,烟台市渤海石油有限公司宏兴加油站与烟台中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加油站转让合同,加油站名字变更为烟台中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张庆寿变更为郑俊伟。该加油站经营方式、经营规模未发生变更。

项目负责人

孙利强

项目组成员

李海瑞、刘恕波、张海杰、鞠洪鹤、袁景辉

报告编制人

鞠洪鹤、刘恕波

报告审核人

潘志兴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庆轩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4.21

刘恕波、孙利强

初访

2020.4.26

刘恕波、孙利强

勘查

2020.5.20

刘恕波、孙利强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5.26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烟台中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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