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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三十三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0-11-29 11:42】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三十三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加油站经营品种包括柴油及汽油,承重直埋罐区SF双层储罐储存,设有30m3汽油储罐3个,30m3柴油储罐4个,按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加油站折合汽油储量为15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郭荣强

项目组成员

李海瑞、刘恕波、张海杰、李忠青

报告编制人

郭荣强

报告审核人

潘志兴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庆轩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2.18

郭荣强、刘恕波

初访

2020.2.18

郭荣强、刘恕波

勘查

2020.2.25

郭荣强、刘恕波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2.26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第三十三加油站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化学因素、噪声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

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进行了反馈,加油站也根据评价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相应整改。根据安全评价检查表的现场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为进一步提升单位的本质安全度,我公司建议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考虑本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持续改进,确保该加油站达到达到相关行业的安全要求,确实做到安全经营。

现场勘查图像: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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