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海阳市裕海物资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海阳市裕海物资有限公司现有6 台自吸式单油品双枪加油机,设置20m3汽油储罐3个、20m3柴油储罐3个,按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合汽油储量为9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已申请换发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证书编号鲁烟危化经[2020]090072,因原有汽油储罐内汽油蒸汽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后的液体通过油气管道回到集液罐后进入高标号汽油罐,为满足环保要求,将连接92#和95#汽油储罐的油气回收管路调换,使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后的液体最终进入低标号汽油罐。该加油站经营方式、经营规模未发生变更。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李海瑞、刘恕波、张海杰、鞠洪鹤、袁景辉 | ||
报告编制人 | 鞠洪鹤、刘恕波 | ||
报告审核人 | 潘志兴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7.9 | 刘恕波、孙利强 | 现场考察 | |
2020.7.16 | 刘恕波、孙利强 | 现场检查 | |
2020.7.25 | 刘恕波、孙利强 | 现场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7.31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海阳市裕海物资有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现场考察 现场检查 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