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棣恒玖燃化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12-14 13:30】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无棣恒玖燃化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无棣恒玖燃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20日,住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东官庄村东1000米,法定代表人为王树前。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于2021年08月05日取得由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棣建消验字[2021]第010号);于2021年10月20日取得由无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滨(棣)危化经[2021]000038号,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0日;于2022年01月20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43068号),有效期至2027年01月20日。

该加油站加油部分设置埋地油罐4台,包括1台3092#汽油罐、1台3095#汽油罐、2台30m³柴油罐;加油区共设8台加油机;加气部分设置1台60m³地上卧式LNG储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表3.0.16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二级合建站。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LNG加气部分。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毕瑶瑶孙庆轩赵锡欣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司悦彤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08.01

翟华昌、毕瑶瑶

初访、风险分析

2024.08.31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调查

2024.09.03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4.09.09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隐患核

2021.10.11

翟华昌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10.14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次针对无棣恒玖燃化有限公司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1.该加油站为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6项A项中,有5项为非评价项,1项不符合项,20项符合;35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2项不符合项,30项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4.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21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6.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评价组对无棣恒玖燃化有限公司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无棣恒玖燃化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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