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惠民县惠龙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11-11 10:54】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惠民县惠龙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惠民县惠龙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石庙镇石庙赵村,成立于2015年8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庞昌林;该站于2017年10月租赁给阳信滨化滨阳油气有限公司,2020年10月阳信滨化滨阳油气有限公司不再继续租赁。该站主营汽油、柴油零售等业务。

该加油站原为惠民县石庙镇惠龙加油站,建成于2000年,于2000年5月28日经惠民县公安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惠公消验第06号)。2015年7月,该站变更名称为惠民县惠龙加油站。于2023年3月30日取得由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滨【惠】危化经【2021】000031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8日;于2022年10月28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716023047号),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8日。

该加油站设置埋地油罐4台,包括1台25m³双层92#汽油罐、1台25m3双层95#汽油罐、2台25m³双层柴油罐;加油区设加油机2台(1台柴油/92#四枪双油品、1台柴油/92#/95#四枪三油品)。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帅、毕瑶瑶、赵锡欣、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司悦彤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5.15

翟华昌、毕瑶瑶

初访、风险分析

2024.6.3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调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4.6.13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勘验

2024.6.17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核查

2024.11.4

翟华昌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11.11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针对惠民县惠龙加油站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惠民县惠龙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6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符合项19符合35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0项不符合项,32符合;补充检查表共30项,29项符合,1项不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评价组对惠民县惠龙加油站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惠民县惠龙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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