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设立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大秦家街道苇都高家村村民委员会苇都高家村加油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大秦家街道苇都高家村村民委员会苇都高家村加油站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大秦家街道办事处普照路南侧,站区主要包括埋地油罐区、加油区、洗车设施、站房,设置4台加油机,5个30m埋地储罐(汽油储罐3个,柴油储罐2个),《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拟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2023年2月6日,烟台市商务局出具了《关于莱阳市等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点确认的通知》(烟商务[2023]8号),该网点规划确认有效期为3年,其中包括该项目: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大秦家街道办事处普照路南侧(经度120.494394,纬度37.352258)。招远市大秦家街道办事处普照路南侧与招远市大秦家街道苇都高家村南为同一地址,企业已出具相关说明。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孙庆轩、毕瑶瑶、沙 帅、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 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5.16 | 孙利强、孙庆轩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3.6.21 | 孙利强、孙庆轩 | 现场考察 | |
2023.6.22 | 孙利强、孙庆轩 | 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8月07日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大秦家街道苇都高家村村民委员会苇都高家村加油站项目进行了设立安全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