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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长岛第四加油站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3-06-09 13:41】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设立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长岛第四加油站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长岛第四加油站位于长岛县大黑山乡北庄村,主要从事汽、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为了满足经营的需要,该加油站拟进行原址改造,不增加建设用地。

本次加油站改造拟将原罐区内2台容积为50m3的柴油罐(其中1台已长期停用)清罐后注水停用,并将配套的原有工艺管道清管后注水停用;拟将站区内已停用的1台单枪加油机及原罐区南侧废弃辅房拆除,并拟拆除原罐区北侧废弃辅房挑檐和台阶;拟在原罐区东侧新建1台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装置(内设1台容积为50m3的双层油罐、1台双枪自吸式加油机及卸油泵、通气管等其他配套设施,油罐被分隔成2个15m3柴油隔仓、1个20m3汽油隔仓),拟新增1台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非站内原有设施,利旧使用公司旧设备)及配套的集液器、放空管;拟利旧使用原站房,并拟对其进行维修及装潢。加油站改造后储罐总储油能力(柴油折半计)由25m3(仅考虑在用储罐)增至3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分级标准,加油站改造前后均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孙利强

项目组成员

孙庆轩、沙 帅、毕瑶瑶、翟华昌

报告编制人

孙利强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3年02月27日

孙利强、孙庆轩

初访

2023年03月16日

孙利强、孙庆轩

现场勘察与收集项目资料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06月09日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评价报告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长岛第四加油站改造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和危险度评价法等评价法对被评价系统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认为:

1)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第49号修改)的规定。

2)该加油站位置自然条件良好,具备良好的气象、水文、地质条件,交通便利,并符合区域规划,该项目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2002)、《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T3002-2021)的安全要求。

3)该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防火、消防、运输的要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之间防火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2002)、《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T3002-2021)的规定,公用配套设施均满足要求。

4)该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为成熟技术、工艺,为国内同行业相同技术、工艺,目前属于较好水平。设备设施的选型得当,与加油站的年销售量匹配,符合国家规定。

5)该项目配备的安全设施齐全、先进,配套和辅助工程齐全、可靠,满足项目要求,符合国家规定。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长岛第四加油站改造项目周边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总平面布局合理,工艺技术路线、设备选型成熟、可靠,安全设施、辅助和配套工程配置合理、齐全,从安全运营角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的各项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加油站储存运营的安全要求。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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