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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荣新加油站新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04-19 10:50】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设立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曹县荣新加油站新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曹县荣新加油站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梁堤头镇付庄村菏商路以西。投资人为陈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建设内容为:30m³的双层汽油罐2台,30m³的双层柴油罐2台,配备6台双枪潜油泵型加油机,油品总储量为120m³,柴油储罐容积折半后总容积9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的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张普花

项目组成员

崔同伟、翟华昌、孙庆轩、沙

报告编制人

张普花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 龙

技术负责人

林 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2.19

张普花、崔同伟

初访、风险分析

2024.3.5

张普花、崔同伟

现场勘验与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19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曹县荣新加油站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设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站工艺技术路线及主要设备成熟可靠,选址合理,周边安全间距、总平面布局、安全设施和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建设项目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执行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应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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