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3日,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凤凰八路西侧,法定代表人于俊利,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活动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现有职工39名,成立安全科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公司现有10000t/a异丁烯装置一套。该公司使用主要原辅料为:甲基叔丁基醚(MTBE)、催化剂等,其中MTBE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异丁烯,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甲醇、叔丁醇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属于危险化品生产企业,已取得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4】160092号,有效期:2022年01月05日至2025年01月04日,许可范围:叔丁醇5000吨/年、甲基叔丁基醚15999年/吨(中间产品)、异丁烯10000吨/年,甲醇5700吨/年。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取得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鲁)AQBWHⅡ202100083,有效期至2024年6月,目前正在办理安全标准化证书的延期换证。 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证书编号为:37162200006,有效期2022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登记品种有甲醇、异丁烯、叔丁醇、甲基叔丁基醚。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毕瑶瑶、孙庆轩、赵锡欣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4.30 | 翟华昌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4.5.8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调查 | |
2024.5.11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4.6.6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隐患核查 | |
2024.11.2 | 翟华昌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11.24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企业生产中涉及的原料有:甲基叔丁基醚(MTBE);辅助材料有:催化剂、导热油、天然气(锅炉燃料,来自城镇燃气管道);主要产品为异丁烯;副产品为甲醇、TBA(叔丁醇);置换使用:氮气(压缩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布,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公布,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改)辨识,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 MTBE、异丁烯、甲醇、TBA、氮气(压缩的)、天然气(锅炉燃料,来自城镇燃气管道)。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该企业不涉及高毒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国办函〔2014〕40号、国办函〔2017〕120号、国办函〔2021〕58号辨识,该企业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令第52号,2020年)、《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8〕48号)、《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辨识,该企业甲醇、甲基叔丁基醚、异丁烯、叔丁醇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辨识,该企业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辨识,该企业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MTBE、天然气;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该企业涉及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甲醇;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指南》附件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辨识,该企业不涉及忌水化学品;根据《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鲁应急字〔2022〕61号)、《滨州市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滨安办发〔2022〕19号),该企业不涉及禁止类危险化学品。 2、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度评价分级如下:该企业生产装置区各工序的危险度为Ⅱ级(中度危险);储运单元甲醇及醚、叔丁醇罐区危险度为Ⅰ级(高度危险)、异丁烯罐危险度为Ⅰ级(高度危险)、装卸设施及泵棚危险度为Ⅱ级(中度危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单元危险度为III级(低度危险)。 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异丁烯储存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甲醇及醚、叔丁醇储存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4、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锅炉爆炸、触电、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车辆伤害、淹溺、噪声与振动危害等。 5、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规定的重大生产事故隐患。 6、经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可知(详见F3.3),该公司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个人风险值 3×10-6等值线(红色线)区域不包括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1×10-5等值线(粉色线)区域不包括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3×10-5等值线(橘色线)区域不包括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第6.8.1条的规定,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可接受,该公司周边不同类型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风险基准的要求。 7、多米诺效应分析(详见附件3.3及建议措施) 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异丁烯储罐容器整体破裂发生BLEVE造成多米诺半径为245m,其多米诺半径波及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东部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乙类罐区及北侧的梧桐九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东侧凤凰八路的行人和车辆、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西厂区南侧区域、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东厂区西侧区域。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滨州市利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