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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德州市长河大道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10-17 09:18】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德州市长河大道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目简介: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德州市长河大道加油站成立于2012年10月30日,注册地址位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以南河东大街以西。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雪。主要负责人:刘海涛,现有职工5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经营:饮料生产;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加油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站内设有潜油泵式汽油加油机3台,汽油加油机均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该加油站现有30m³埋地油罐4台,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90m³<总容积V≤150m³;单罐容积≤50m³)。

该加油站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德危化经〔2021〕000717号,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有效期限2021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该加油站于2022年10月9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登记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14013054号,有效期:2022年10月9日至2027年10月9日。

项目负责人

李修峰

项目组成员

赵锡欣、沙 帅、孙庆轩、翟华昌

报告编制人

李修峰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6.12

李修峰、沙 

初访、风险分析

2024.7.18

李修峰、赵锡欣

现场调查

2024.7.20

李修峰、赵锡欣

现场勘验与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7日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加油站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受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德州市长河大道加油站的委托,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加油站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组根据储存物质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分析,准确反映系统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的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因素和主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针对现场设备与设施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而得出评价结论。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及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德州市长河大道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要求,具备汽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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