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惠民县银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惠民县银港加油站于2008年9月取得胡集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2321胡08-10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2321胡08-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2321胡08-11号);于2012年6月6日取得由惠民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惠公消验[2012]第0003号);于2021年09月01日取得由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滨(惠)危化经[2021]000022号,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于2021年07月16日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23067号),有效期至2026年7月16日。 该加油站设置埋地油罐4台,包括1台16m392#汽油罐、1台16m395#汽油罐、2台16m3柴油罐;加油区共设4台双枪加油机,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6×2+(16×2)÷2=48m³(柴油折半计算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 帅、毕瑶瑶、孙庆轩、赵锡欣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 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3.1 | 翟华昌、毕瑶瑶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4.3.18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调查 | |
2024.3.20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2024.4.25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隐患核查 | |
2024.9.25 | 翟华昌、毕瑶瑶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9.27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次针对惠民县银港加油站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1、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其他伤害等。 2、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31项A项中,有6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符合项,25项符合;38项B项中,有4项非评价项,2项不符合项,32项符合;补充检查表共33项,33项均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3、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评价组对惠民县银港加油站站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惠民县银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