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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兴棣氧气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09-27 15:11】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无棣县兴棣氧气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无棣县兴棣氧气厂现有经营范围:压缩气体: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批发、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公司现有员工8人,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张洪通)。该公2021年12月29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滨(棣)危化经[2021]000031号},有效期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公司拟增加经营无储存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沙 帅毕瑶瑶孙庆轩赵锡欣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司悦彤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 龙

技术负责人

林 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5.4

翟华昌

初访、风险分析

2024.5.12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调查

2024.5.17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4.5.20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隐患核

2024.9.23

翟华昌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9.27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无棣县兴棣氧气厂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包括:二氧化碳[液化的]、氧[压缩的]、氩[压缩的];该企业拟无储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包括: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无储存)、乙炔(无储存)、丙烷(无储存)。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无储存)、乙炔(无储存)、丙烷(无储存)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根据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国务院令[2018]第703号修订)、《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指南》附件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等;企业拟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中乙炔(无储存)列入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该企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低温冻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噪声、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淹溺等。

通过危险度评价法可知:该企业氧气、二氧化碳、氩气联排建筑充装间危险度为Ⅲ级(低度危险)。

通过安全检查表法对现场进行检查,共检查了148项,符合97项,不符合2项(均为B项),非评价项49项。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企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不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无棣县兴棣氧气厂经营危险化学品位于无棣县师范路以东,该企业与周边的防火间距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规范》(GB50030-2013)等相关要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八类场所、区域、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无棣县兴棣氧气厂厂区南北长70.42米,东西宽72.28米。厂区大门位于于西侧,供物流、人流出入。厂内建有一条5米宽的东西方向的主要道路直通厂外公路师范路。以厂内道路为界,道路南侧为一栋联排建筑,自西向东依次为:闲置仓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氧气、二氧化碳、氩气联排建筑充装间(说明:氩气充装间、空瓶间、氧气及二氧化碳充装间之间设防火墙分隔,为同一座建筑)、二氧化碳储罐、液氩储罐、液氧储罐及厂内洗手间(闲置),道路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厂内变压器、门卫室、综合办公区、车库、餐厅、厕所,车库南侧为公司消防水池。

该企业设施与厂内相邻各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企业工艺成熟,设备选型可靠,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未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设备运行平稳,工艺参数符合要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该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本次评价检查出安全隐患共2条,企业均已整改完成。上次评价报告中所提的问题已整改,符合要求,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该公司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具体情况制定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该企业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安全经营条件。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无棣县兴棣氧气厂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标准、规范规定和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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