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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骏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储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04-30 15:04】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骏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储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东骏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储存项目由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安装,山东纵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土建施工,潍坊海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监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主要包括汽油、柴油储存、装卸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组成。辅助设施包括给排水、供配电、供风、供热、制氮、储运罐区及装卸车系统、自控等以及相应的办公及生活设施,本次验收只验收汽油、柴油储存及相关公用辅助设施。

该项目位于山东巨野化工产业园,在山东骏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汽油、柴油储存项目,汽油储存涉及巡检、装卸车等人员6人,全年工作时数30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制。

本项目2024年3月份建成完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交工验收,并会签了《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项目负责人

张普花

项目组成员

崔同伟、翟华昌、孙庆轩、沙  

报告编制人

张普花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3.20

张普花、崔同伟

初访、风险分析

2024.4.2

张普花、崔同伟

现场调查

2024.4.3

张普花、崔同伟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4.4.10

张普花、崔同伟

现场隐患核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30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接受委托后,我单位随即成立了项目评价组,开展本项目的评价工作。评价组在对项目原始资料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研、与委托方交流、进行类比分析,对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最后编制完成了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本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正文、附件二个部分的内容。

山东骏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储存项目在设计、施工以及试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试运行状况稳定、正常。该公司能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配备有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保障安全生产。

评价组认为,山东骏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储存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验收的要求。

现场勘查图像:

                   初访: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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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调查: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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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与检查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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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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