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经济开发区高端铝产业园胡集镇220国道南侧666号,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1日,于2021年4月13日取得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1061950667U)。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山东省住建厅批准以管道天然气的输送、城市门站、CNG母站、LNG储备站及加油加气综合能源站为一体的新型综合能源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药品零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润滑油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子过磅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建设完成后,消防设施于2021年1月22日经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并取得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021惠建消验第1号);于2020年9月14日经山东省惠民县气象局验收合格,取得了《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雷验NO:HMYSHGZ20200914003);于2023年02月27日取得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滨(惠)危化经【2021】000006号),有效期限自2021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5日;于2023年10月24日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23085号),有效期限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4日。 该公司防雷设施经山东雷瑞安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出具《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雷瑞安 雷检字【2024】M3JN0005号,有效期至2024年07月29日。检测结论:“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现有49人,该站加油部分现有职工8人,任命赵瑞为主要负责人,任命郑延敏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滨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该站目前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该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进行备案,于2021年12月14日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71621-2021-0055)。 该加油加气合建站是一座集CNG、LNG、加油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该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加气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LNG储气设施共有2台60m³LNG 储罐,6台CNG 储气瓶(高中低1:2:3),CNG 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为12m³。该加油加气合建站罐区采用防渗池, 共设4台单层埋地油罐(1台30m³92#汽油罐、1台30m³95#汽油罐、2台30m³柴油罐),罩棚下设置9台加油机(1台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汽油加油机、6台双枪柴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等级划分标准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 加气合建站。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 毕瑶瑶 孙庆轩 赵锡欣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12.15 | 翟华昌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3.12.21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调查 | |
2023.12.27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调勘验与检查 | |
2024.1.2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隐患核查 | |
2024.3.15 | 翟华昌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3.19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 加气合建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站进行了检查:该站26项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合格项,19项合格;35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1项不合格项,31项合格,经企业整改后已全部符合要求。 4、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评价组对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山东惠民中泰天然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