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滨州市城南石化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滨州市城南石化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街道南外环与东海一路交叉口,该加油站成立于2020年09月27日,投资人:常岩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柴油、汽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该加油站于2020年10月29日取得由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MA3U3JBLXE)。该加油站原为滨州亿丰商贸有限公司,建成于2008年10月,2009年06月02日滨州市亿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肖辉将加油站租赁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滨城东海一路南加油站),因双方租赁合同解除,2020年08月09日由滨州亿丰商贸有限公司将该站租赁给滨州市城南石化加油站,双方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于2021年02月02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 油零售证书第3716013032号),有效期自2021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2日;于2021年03月18日取得由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滨(滨)危化经 [2021] 0016号),有效期自2021年03月29日至2024年03月28日。该站防雷设施于2024年02月06日经山东天科防雷工程有限公司检测,出具《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天科雷检字[2024]ZP-D008号),有效期至2024年08月05日。检测结论:“合格:雷电防护装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要求”。 该加油站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2台单油品(0#、-10#)双枪柴油加油机、1台单油品92#双枪汽油加油机和1台双油品四枪(92#和95#)汽油加油机),油罐区设5台双层埋地油罐(2台30m392#汽油罐、2台30m3柴油罐、1台30m395#汽油罐)。该站设置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二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 毕瑶瑶 孙庆轩 赵锡欣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1.15 | 翟华昌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4.1.23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调查 | |
2024.1.25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调勘验与检查 | |
2024.1.27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隐患核查 | |
2024.3.4 | 翟华昌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3.10 | |||
本次针对滨州市城南石化加油站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1.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6项A项中,有5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符合项,21项符合;35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1项不符合项,31项符合。所有不符合项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评价组对滨州市城南石化加油站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滨州市城南石化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