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阳信县利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阳信县利民加油站建成于2000年,2014年由阳信县流坡坞利民加油站更名为阳信县利民加油站,该站位于阳信县流坡坞镇大马村,法定代表人为马吉国。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零售。 该加油站于2021年3月17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33004号),有效期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7日;于2021年03月16日取得阳信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M(阳信)安经[2021]000014号),有效期自2021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07日;于2014年11月25日取得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布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2321793267W)。该加油站土地使用者为马立民,马立民将该土地无偿提供给阳信县利民加油站使用。该加油站防雷设施经山东天科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并出具《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天科雷检字[2024]ZP-E001号,有效期至2024年06月30日。检测结论:“合格:雷电防护装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要求”。 加油区位于站区北部,设有南北两排加油岛,北排西侧加油岛设有1台92#双枪加油机,北排东侧加油岛设1台柴油双枪加油机,南排西侧加油岛设有1台92#/95#双枪加油机,南排东侧加油岛设有1台加油机模型,加油区全部由罩棚覆盖;加油区南侧为站房;油品接卸及储存区位于加油区南侧,设3台埋地双层储罐,由北向南依次为1台15m³的95#汽油罐、1台15m³的柴油罐、1台15m³的92#汽油罐,通气管集中布置在罐区东部,密闭卸油点布置在罐区西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靠近通气管设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该加油站现有职工6人,任命张元龙为主要负责人,任命马英利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滨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进行备案,于2024年1月17日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71622-2024-0007)。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 毕瑶瑶 孙庆轩 赵锡欣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11.13 | 翟华昌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3.11.16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调查 | |
2023.11.17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调勘验与检查 | |
2023.11.20 | 翟华昌 毕瑶瑶 | 现场隐患核查 | |
2024.2.2.28 | 翟华昌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3.1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针对阳信县利民加油站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3、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4项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合格项,17项合格;37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2项不合格项,32项合格,经企业整改后1项不符合要求。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阳信县利民加油站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7、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评价组对阳信县利民加油站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中“通气管处未设置介质及流向标识”已进行整改;现场问题中“汽油加油机和柴油加油机到加油区上方的通讯线安全间距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 )4.0.4的相关要求”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制定了《加油区上方通讯线防范措施》。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中附录A,该加油站成立于2000年(属2002年7月1日之前),因此这项问题属于非否决项(B项)。该加油站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有1项(<5项),占非否决项总数(符合项和不符合项总计34项)的2.94%(1/34×100%≈2.94%<20%)。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阳信县利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