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10
卧龙园安全托管企业“四方铸造机械”火灾专项应急演练,圆满成功。
宋总主持演练发动会
卧龙园安全托管企业“四方铸造机械”火灾专项应急演练,圆满成功。“安本安全”专家深入现场辅导培训,使应急预案更具可操作性,员工明确了厂区重大风险(液化石油气气化室,防火防爆),及泄漏后火灾的现场处置(先关总闭再灭火),报警,疏散(向上风向)等流程,宋总现场说法讲解了灭火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全体实操(包含全体女职工),发动会上宋总讲述了曾经亲身经历的事故及应急处置方式,特别有教育意义。本次演练全员参与,安全意识普遍提升。演练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隐患,演练后总结评估持续改进。
在“安全托管”专家辅导下,整个演练文档和过程形成闭环,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安监总局88号令、AQ/T9007-2011、AQ/T9009-2015等要求。
安本专家介绍演练程序和注意事
相关法规连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宋总介绍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并全体实操
应急疏散、集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