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项目名称:山东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山东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湖滨工业园寨郝村北,法定代表人:张吉栋。公司经营品种有:丙烯、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苯、变性乙醇、蒽油乳膏、乙醇[无水]、液化石油气、1,2,3-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2-甲基丁烷、工业用裂解碳五、工业用异己烷、石油混合二甲苯、稳定轻烃、混合芳烃、工业用碳九芳烃、碳十粗芳烃、工业用裂解碳九、戊烷发泡剂、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硫磺。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毕瑶瑶、沙帅、赵锡欣、孙庆轩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9.18 | 翟华昌、毕瑶瑶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3.10.11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勘察 | |
2023.10.15 | 翟华昌、毕瑶瑶 | 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11.24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本评价范围仅限于对山东晟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本项目租赁办公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无储存,依托外界进行运输。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运输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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