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煤气气柜技术改造项目 | |||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1日,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王文起,注册资金1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合成天然气、液氧的生产和销售。占地381520m2,定员85人,专职安全管理员2人。 贵州雍阳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煤气气柜技术改造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2022年6月15号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批复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为(乌海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09号)。2022年6月,由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写工作,2022年7月7日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批复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为(乌海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10号)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煤气气柜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11月25日建设完成。 | |||
项目负责人 | 李鹏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张海杰、史龙、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李鹏、史龙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4.27 | 李鹏 | 初访 | |
2023.7.1 | 李鹏、史龙 | 现场检查 | |
2023.7.20 | 李鹏、史龙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10.30 | |||
本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现行规范,对煤气气柜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和对工程资料的详细分析讨论得出如下结论: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设项目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设备本质安全性较高; 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试生产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评价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该项目试生产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评价组认为,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煤气气柜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同时,为进一步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去。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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