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项目名称: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法定代表人:董星。公司现有经营人员2人,其中主要负责人(董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李大雷)各1人,主要负责人董星取得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李大雷取得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公司经营品种有:丙烯、丙烷、混合芳烃(主要成分为甲苯、1,2,3-三甲基苯、对乙基甲苯)、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戊烷发泡剂(主要成分为正戊烷、异戊烷)、甲苯、苯、乙苯、甲醇、异丁烷、2-甲基戊烷(异己烷)、2-甲基丁烷(异戊烷)、粗己烷(主要成份正己烷)、己烷(正己烷)、稳定轻烃(主要成份石油混合二甲苯)、戊烷(正戊烷)。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毕瑶瑶、孙庆轩、赵锡欣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司悦彤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6.15 | 翟华昌、沙帅 | 初访、风险分析 | |
6.29 | 翟华昌、沙帅 | 现场勘察与收集项目资料 | |
6.30 | 翟华昌、沙帅 | 检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7.29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本评价范围仅限于对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本项目租赁办公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无储存,依托外界进行运输。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运输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