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长清明发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 |||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长清明发路加油站成立于2014年0月2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南桥村济微路(104国道)13公里处西侧,法定代表人为陈青江,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307148771F,该站现有职工7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自2020年山东鲁轻安全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长清明发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来,该加油站站址、加油机数量、储罐数量及容积均未发生变化,周边环境未发生变化,该站不涉及自助加油。 该加油站现有四枪双油品加油机4台,4台30m³埋地油罐,其中西侧2个为汽油罐,东侧2个为柴油罐,折合汽油总容量为9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该加油站等级为三级。 该加油站于2020年6月17日取得了《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济危化经【2020】0000723号,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有效期限2020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 该加油站于2022年7月27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登记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1103010号,有效期: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孙庆轩、沙帅、孙利强、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4.20 | 孙利强、赵锡欣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3.5.7 | 孙利强、赵锡欣 | 现场考察 | |
2023.5.7 | 孙利强、赵锡欣 | 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3.5.8 | 孙利强、赵锡欣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5.24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 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长清明发路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5、该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比较齐全,编制了比较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6、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规定。 7、本次评价,根据《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所附的“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进行检查,该加油站不符合有1项。针对该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报告第9章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在评价过程中,积极配合,针对整改措施,认真地进行了落实、整改,评价组按规定对整改情况实地进行了复查。复查情况见第9章《整改情况复查表》。该加油站经过整改后,全部合格。 评价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认为: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长清明发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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