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粗酚精加工项目 | |||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注册成立,曾用名山东汇龙石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志刚,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高青县常家工业园(常家村东环路以东、大张进村路北侧)。该公司经营范围:煤焦油、煤沥青、工业萘、苯酚钠、蒽油、煤焦酚、轻油、脱酚酚油、氨溶液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登记证为准);洗油、碳黑、燃料油(限于7#以上,闪点高于71℃)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了《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2012〕淄发改证46号),该备案内容包括: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8万吨/年蒽油深加工、2万吨/年洗油深加工及5万吨/年炭黑生产和精细化加工装置及配套设施。2000吨/年粗酚精加工项目为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一部分。该公司已建成并投产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一期)装置,包括焦油预处理装置,焦油工业萘蒸馏装置,洗涤分解装置,改质沥青装置,废水预处理及生化装置,储运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于2019年4月2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30734号,许可范围包括年产2160吨粗酚(煤焦酚)。 该公司2000吨/年粗酚精加工项目由淄博恒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设立安全评价,于2013年8月7日取得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编号:淄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3〕0023号。该项目由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于2014年6月27日取得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意见书编号:淄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4〕1035号。该粗酚精加工项目配套DCS控制系统布置在一期中央控制室内,配电室依托一期已有设施,导热油系统、循环水、蒸汽、氮气、压缩空气、消防水主要公辅及消防管线均依托已运行的一期设施。该项目2015年已完成主体结构与精酚中间槽区基建工作,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后因大张村未按期搬离,暂停实施并于2020年重新启动。2020年11月25日进行主装置及精酚中间槽区现场非标设备制作并安装,于2022年1月竣工。2022年3月31日由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粗酚精加工项目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该项目于2022年4月份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运行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司悦彤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孙庆轩、沙 帅、孙利强 、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司悦彤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1.25 | 司悦彤、赵锡欣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2.7.6 | 司悦彤、赵锡欣 | 现场勘察 | |
2022.9.5 | 司悦彤、赵锡欣 | 复查 | |
2022.12.2 | 司悦彤、赵锡欣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2.17 | |||
本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现行规范,对2000吨/年粗酚精加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评价组通过现场调研和对工程资料的详细分析讨论得出如下结论: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设项目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设备本质安全性较高; 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试生产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评价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评价组认为,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粗酚精加工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同时,为进一步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应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去。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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