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众诚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 |||
项目简介:该加油站罐区设2台30m3双层埋地汽油罐、2台30m3双层埋地柴油罐;按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加油站折合油储量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毕瑶瑶、孙利强、孙庆轩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2.10.13 | 翟华昌、毕瑶瑶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2.11.1 | 翟华昌、毕瑶瑶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2.11.2 | 翟华昌、毕瑶瑶 | 复查 | |
2022.11.4 | 翟华昌、毕瑶瑶 | 评审后复查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11.5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7项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合格项,20项合格;34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2项不合格项,经企业整改后符合要求。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无重大事故隐患。 通过危险指数法,该加油站危险程度为较轻,标识为I,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m,该项目周边40m 内无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设施,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山东众诚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2009〕第18 号、〔2014〕第13号、〔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2015〕168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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