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鲁油(滨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2-11-15 13:31】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中鲁油(滨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目简介:加油站经营品种包括柴油及汽油,卧式双层埋地油罐储存,设有10m3汽油储罐2个,10m3柴油储罐2个,按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加油站折合油储量为3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毕瑶瑶、沙帅、孙利强、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2.9.30

翟华昌、毕瑶瑶

初访、风险分析

2022.10.12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2.10.15

翟华昌、毕瑶瑶

复查

2022.11.2

翟华昌、毕瑶瑶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11.15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次针对中鲁油(滨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加油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

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该加油站24项A项中,有7项为非评价项,0项不合格项,17项合格;37项B项中,有3项非评价项,3项不合格项,经企业整改后有2项不符合要求。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中鲁油(滨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重大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检查:中鲁油(滨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无重大事故隐患。

通过危险指数法,中鲁油(滨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危险程度为较轻,标识为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m,该项目周边40m内无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设施,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中鲁油(滨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2009]第18号、[2014]第13号、[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2015〕168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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