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 | |||
单位名称: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青县常家工业园(常家村东环路以东、大张进村路北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胡志刚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胡志刚,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高青县常家工业园(常家村东环路以东、大张进村路北侧)。该公司经营范围:煤焦油、煤沥青、工业萘、苯酚钠、蒽油、煤焦酚、轻油、脱酚酚油、氨溶液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登记证为准);洗油、碳黑、燃料油(限于7#以上,闪点高于71℃)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名称: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高青县常家工业园(常家村东环路以东、大张进村路北侧)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目前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包括焦油预处理装置(焦油工业萘蒸馏装置1套、洗涤分解装置1套),改质沥青装置1套、废水预处理及生化装置各1套、管式炉区,储运系统及消防、空压、制氮、供电等公用工程系统。 2018年10月30日该公司自主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该项目于2018年4月10日取得了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淄公消验字[2018]第0069号。 该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为370310681,登记品种:煤焦沥青、工业萘、煤焦酚等。2019年4月2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4月22日,安全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30734号,许可范围包括煤焦沥青110000吨/年、萘19800吨/年、蒽油49500吨/年、煤焦酚2160吨/年、氨溶液[含氨>10%]150吨/年。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替代GB18218-2009版,该公司于2019年1月7日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生产装置和储存单元重新进行辨识后,该项目生产装置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企业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原重大危险源名称:2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承办机构为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审查意见为: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核销。 该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AQB370322WHIII2019000114 | |||
项目负责人 | 司悦彤 | ||
项目组成员 | 赵锡欣、孙庆轩、沙 帅、孙利强 、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司悦彤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1.5 | 司悦彤、赵锡欣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2.1.14 | 孙鹏、赵锡欣 | 现场勘察 | |
2022.2.20 | 司悦彤、赵锡欣 | 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2.9.20 | 司悦彤、沙帅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9.26 | |||
评价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提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因此评价组认为: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一期)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风险可接受。 建议企业复工生产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复工复产专项评价,不断加强提高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各项问题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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