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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沃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2-10-17 15:37】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荣沃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山东荣沃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6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英利,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东姚村以东、内环西路以西该加油站原为阳信滨化滨阳油气有限公司第四加油站,20216月变更为山东荣沃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加油站占地面积约为1726,地面为硬化面,埋地油罐区设一台容积30m³SF柴油罐(夏季 0#柴油、冬季-10# 柴油)和三台SF汽油罐,三台汽油罐分别为92#汽油罐(容积 30m³)、95#汽油罐(容积25m³)、98#汽油罐(容积20m³),罐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及加油管线均设置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指示报警系统和防渗漏检测装置(共两套);加油岛设置四台双枪加油机,(95#/98# 汽油加油机1台,92#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92#/柴油加油机1台,柴油双枪加油机1台);站区新建砖混结构站房和钢结构罩棚。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沙帅、毕瑶瑶、孙利强、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2.8.20

翟华昌、毕瑶瑶

初访、风险分析

2022.9.29

翟华昌、毕瑶瑶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2.10.5

翟华昌、毕瑶瑶

复查

2022.10.10

翟华昌、毕瑶瑶

评审后复查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1011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荣沃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指数法等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提出了建议、措施。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有害因素为噪声危害、健康危害等。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对该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综合评价,评价组认为山东荣沃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选址可行,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周边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和措施以及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同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发证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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