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萘项目及15万吨沥青一期工程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3日,地址为博兴县纯化镇驻地,法定代表人路广义。经营范围:1#轻油4.5万吨/年、2#轻油3万吨/年、煤焦沥青1.5万吨/年、工业萘1.5万吨/年、洗油4.5万吨/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毕瑶瑶、孙利强、孙庆轩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2.4.20 | 翟华昌、毕瑶瑶 | 初访 | |
2022.5.5 | 翟华昌、毕瑶瑶 | 勘查 | |
2022.5.8 | 翟华昌、毕瑶瑶 | 复查 | |
2022.8.25 | 翟华昌、毕瑶瑶 | 专家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9.23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萘项目及15万吨沥青一期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通过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和作业场所工艺的固有危险、有害特性,本次评价对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萘项目及15万吨沥青一期工程项目的安全工艺设施及外部环境、平面布置、安全管理条件等,以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进行评价。 通过对该项目的评价,评价组认为山东博源石化有限公司2万吨/年精萘项目及15万吨沥青一期工程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的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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