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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厚天载源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装置改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2-03-21 11:22】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设立评价

项目名称: 烟台厚天载源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装置改建项目

项目简介:

烟台厚天载源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28日,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留格庄镇潘格庄村南,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隋升兵,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乙快(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氮、氩、氧、二氧化碳;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气瓶充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因罐区内一座10.53m3二氧化碳储罐使用年限即将到期,故将原有的10.53m3二氧化碳储罐拆除,拟更换为一座容积为30m3的二氧化碳储罐,另根据市场需求和二氧化碳综合利用,拟配套增加干冰机2台,利用二氧化碳充装车间东侧原有闲置房改为干冰车间1,东侧贴临新建干冰车间2,即二氧化碳装置改建项目。更换为30m3的二氧化碳储罐后,液体二氧化碳充瓶总量不变,剩余液体二氧化碳作为干冰生产原料。

项目负责人

孙利强

项目组成员

孙庆轩  毕瑶瑶翟华昌王振凤

报告编制人

孙利强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12.02

孙利强

初访、风险分析

2022.03.03

孙利强、孙庆轩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03.12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辨识结论

1经过危险因素分析,烟台厚天载源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装置改建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和窒息,其次是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容器爆炸、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冻伤、噪声等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涉及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烟台厚天载源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装置改建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项目安全条件分析结论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留格庄镇潘格庄村南,其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行,选取的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方案安全、可靠,符合有关国民经济产业方面的要求。

建设项目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基本能够满足项目的需要。

3、项目主要风险分析辨识结论

1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以看出该项目风险较大的危险因素是中毒和窒息

2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单元工艺装置单元公用工程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检查结果表明该项目的选址、总图设计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对于项目现阶段不明确的项,本次评价根据检查表结果本报告又进行了补充说明,可作为今后设计的依据。

4、评价结论

通过对烟台厚天载源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装置改建项目定性、定量分析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建设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拟设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前期资料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现场勘查图像:

初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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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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