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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2-07-06 15:48】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

目简介: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115日,注册地址莱州市三山岛特别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杨红旗,注册资金叁仟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的仓储经营。该公司库区位于莱州市三山岛莱州港区三号门内,扩建于2009年,占地面积69334m²。公司现有在职职工45人,库区员工30人。公司油库区现有罐组3个,分别为北侧50000m³×3原油/燃料油罐组、东侧5000m³×8东成品油罐组、西侧6000m³×8西成品油罐组,总库容为238000m³,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3.0.1条,该公司油库属于一级石油库。

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71日换发了《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630日,证书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经营地域:烟台港莱州港区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罐区。准予从事业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仅限在港区内提供危险货物仓储服务)。

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5000m³×8成品油罐组内101#~104#106#108#储罐主要仓储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混合芳烃、轻循环油、石脑油、溶剂油、碳九(C9)、甲醇、乙醇、甲基叔丁基醚(MTBE)、工业用燃料油、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脂肪酸乙酯、脂肪酸丙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三甲苯、轻芳烃、重芳烃、稳定凝析油;105#107#储罐主要仓储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混合芳烃、轻循环油、石脑油、溶剂油、碳九(C9)、生物柴油,均于201971日换发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至2022630日,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C001C008,作业方式:储罐-管道-船;船-管道-储罐;储罐-车;车-储罐。

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6000m³×8成品油罐组主要仓储经营汽油、柴油、煤油、轻循环油、石脑油、溶剂油、甲基叔丁基醚(MTBE)、碳九(C9)、甲醇、乙醇、工业用燃料油、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脂肪酸乙酯、脂肪酸丙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三甲苯、轻芳烃、重芳烃、混合芳烃、稳定凝析油,已于201971日换发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至2022630日,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C0012C019,作业方式:储罐-管道-船;船-管道-储罐;储罐-车;车-储罐。

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50000m³×3燃料油罐组主要仓储经营燃料油、原油、稀释沥青(倾点<30℃)、沥青混合物(倾点<30℃),已于2019924日换发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至2022630日,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C009C011,作业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车。

该公司下辖3个装车台。#1装车台(10条装车线)于2019924日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T001,作业方式:装车台-车,作业货物:料油、原油、稀释沥青(倾点<30℃)、沥青混合物(倾点<30℃)。

#2装车台(14条装车线)于201971日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T002,作业方式:车-装车台、装车台-车,作业货物:汽油、柴油、煤油、混合芳烃、甲基叔丁基醚(MTBE)、轻循环油、石脑油、溶剂油、碳九(C9)、甲醇、乙醇、工业用燃料油、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脂肪酸乙酯、脂肪酸丙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三甲苯、轻芳烃、重芳烃、稳定凝析油。

#3装车台(7条装车线)于201971日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鲁烟)港经证(0060)号-T003,作业方式:装车台-车,作业货物:汽油、柴油、煤油、混合芳烃、甲基叔丁基醚(MTBE)、轻循环油、石脑油、溶剂油、碳九(C9)、甲醇、乙醇、工业用燃料油、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脂肪酸乙酯、脂肪酸丙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三甲苯、轻芳烃、重芳烃、稳定凝析油。

项目负责人

孙利强

项目组成员

孙庆轩、王振凤、沙帅、毕瑶瑶、翟华昌

报告编制人

孙利强、王振凤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2.3.28

孙利强、孙庆轩

初访、风险分析

2022.4.14

孙利强、孙庆轩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2.5.12

孙利强、孙庆轩

复查

2022.6.19

孙利强、孙庆轩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6.21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危险物质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货物品种有:汽油、柴油、煤油、混合芳烃、轻循环油、石脑油、溶剂油、碳九(C9)、甲醇、乙醇、甲基叔丁基醚(MTBE)、工业用燃料油、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脂肪酸乙酯、脂肪酸丙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三甲苯、轻芳烃、重芳烃、稳定凝析油、燃料油、原油、稀释沥青(倾点<30℃)、沥青混合物(倾点<30℃)。

2、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该公司库区建构筑物及设施与周边环境的防火间距及总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等的要求。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通过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该公司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噪声危害、毒物危害等;其中以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性最大,企业应作为重点危险因素进行防范。

4、重大危险源分析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东成品油罐组、西成品油罐组、原油/燃料油罐组均构成港口危险货物一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已备案,该公司设置有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该公司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的标准要求。

5、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各单元进行分析检查,评价结果表明,共检查出隐患5项,企业已积极进行了整改,整改后安全设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采用从以上模拟结果可以看出,该公司油库东成品油罐组5000m³汽油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造成池火时,最大影响半径(轻伤半径)达218m;公司西成品油罐组6000m³汽油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造成池火时,最大影响半径(轻伤半径)达223m;原油/燃料油罐组50000m³原油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造成池火时,最大影响半径(轻伤半径)达204m。考虑多个危险源对同一防护目标风险叠加作用影响,企业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或进一步降低。

3)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通过对该项目储罐区作业、泵房作业等较危险的作业进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中度风险的作业有2项作业,占总项的25%,针对该公司的装卸特点,建议企业对罐区输送和控制操作、现场检维修作业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在作业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注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作业前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证,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6、安全管理

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编制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可操作性强,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并及时整改,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技术,公司安全管理状况良好。

安全评价结论评价组通过对莱州市大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到位,现有储运工艺、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能够满足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其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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